本报讯骗取全国100多家企业信任、行骗总金额200余万元的诈骗案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结,诈骗人孙吉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系金点广告公司总经理、中国名牌事业发展评价中心主任、秘书长的孙吉吉良,在1996年4月至1997年间伙同他人,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成立了“中国名牌事业发展评价中心”,随后以该“中心系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准注册的”为名,发放了“关于吸收首批团体会员的通知”、“中国名牌事业发展评价中心章程”、“名牌标志使用申请表”等虚假内容的文件和表格,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吸收会员、名牌评价等活动,先后骗取浙江温州舒美特鞋业公司、广东省格兰仕(集团)等百余家企业的会员费、购买名牌标志等费用200余万元。
虽然孙吉吉良辩解说,自己的行为是单位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但根据公诉机关的证据,孙吉吉良于1996年11月18日以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并从评价中心的帐中转入100万元,从事炒股。而孙吉吉良所在的中国名牌事业发展评价中心从事的内容未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他却在向企业发放的文件中予以虚构,骗取企业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至案发时,大部分赃款已被挥霍。法院裁定将在案冻结的现金2173.31元及世纪星源21000股、云维股份25900股变卖后,按比例发还给123家企业。